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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年前我们就是猫奴了

2016-12-25 11:01:50

三千年前的一个腊月,周天子打了个哆嗦,然后看着大臣们叹了口气:这么冷的天,还要跑来郊庙祭祀!


烦归烦,这流程还是要走的。于是周天子不情不愿地伸出袖筒里的手,点燃了木柴和布帛,接着把酒倒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


等等!他刚才念了一个“猫”?!


但说起争宠,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斗不过狗的。首先是猫太能折腾了,《淮南子》说:“狸执鼠,而不可脱于庭者,为捕鸡也。”一边是老鼠打洞,一边是鸡被咬死,算来算去,还是不养猫的好;其次,抓老鼠也不是猫的专利。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说来你不信,中国早期的狗主业是打猎,副业还真就是捉耗子,《吕氏春秋》里就提到过“取鼠之狗”。


唐以前的文学作品里绝少见到猫的形象,就算有也大部分是野猫。地主家还没余粮呢,哪儿给你弄鸡糟蹋去?野就野着吧。商周的中国人和狗更亲,亲到经常把它拉来陪葬;而地球的另一边,埃及人正满怀深情地把猫做成木乃伊,希望得到女神贝斯特的庇佑。俩小家伙在阴间一碰头:咱招谁惹谁了?


猫是很不好养熟的,古人早就吃过苦头了。这里就拿《蓄狸说》举个例子:当时有位“敬亭叟”因为家中闹老鼠,就买了只小野猫回来,“饰茵以栖之,给鳞以茹之”,小垫子铺着,小鱼干喂着,俨然买了个祖宗,然而猫却是“野心常思逸于外”。一天早上老头忘系绳子了,猫立马翻墙逃走,“倏不知所逝”,害得老头跑街上找了整整十天。


民间如此,宫中亦然。《朝野佥载》说当时武则天得了一只名贵的猫,就把它和自己的鹦鹉放在一起,得意洋洋地让人拿去跟百官炫耀。结果“传看未遍,猫儿饥,遂咬杀鹦鹉以餐之”,把武则天悔得不行。


啊,猫!一望无际的猫!


巧的是,岳飞孙子丢过猫,秦桧孙女也丢过猫,还是名贵的狮子猫。当时秦府严令临安府限期破案,可到了也没有找到这只猫。眼看秦小姐勃然大怒,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推了一名武官当替罪羊。那名倒霉的武官没办法,便找遍了城里的狮子猫,甚至在各处酒楼茶肆贴了上百张带图的寻猫启事,这便是轰动一时的“狮猫案”。现在想想,那猫多半也是进了别人的肚子。


嘛,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嘴上说不喜欢,身体却很老实的人。


这只暖脚猫是陆游用盐换来的。宋代有“乞猫”的习俗,想得到猫,一般是拿着鱼或盐跟亲朋好友换,而不是去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南方盐缘二字同音,“今聘猫用盐,盖亦取‘有缘’之意,”人情味儿足足的。陆游有诗曰:


这心态还“小狸奴”呢,分明是自己成了“奴”而不自知。有意思的是,在陆游因为无力为猫儿准备毡子和鱼而惭愧的时候,同是南宋的刘克庄则写了一首完全相反的诗,读书人的闲趣由此可见:


原文:三千年前我们就是猫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