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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2017-01-12 14:34:32

位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培养单位;国家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校;美术学、教育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学科教学(音乐、美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艺术美学”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首批省级重点学科。


注:1、各考点仅限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考生在规定考点取得的成绩有效,在其他考点取得的成绩不予承认。


2、考生不得同时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器乐方向)两个专业方向。


3、山东省报名截止时间为截止日期当天下午5点。


1、招生省份范围内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各专业涉及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的,统考(联考)成绩需合格。


每生每年8800元(校企合作、中外合作专业除外),按山东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1、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最终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4发校考合格证;若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1:4发证比例,将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分数重新确定合格考生比例;


3、2017年4月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登录鲁东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办〕、6672708〔艺术学院(美术类、音乐类)〕、6672782〔文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zs.l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4025


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鲁东大学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2、鲁东大学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


3、凡冒用鲁东大学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鲁东大学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4、本简章发布后,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最新规定为准。


(来源:鲁东大学招生网)


原标题:鲁东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责任编辑:王小贝)


原文:鲁东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