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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的由来,你知道吗

2014-06-01评论(0)阅读(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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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有儿童节。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英国规定每年的7月14日为儿童节,美国规定5月1日为儿童节。日本的儿童节很特殊,分男女儿童节,男儿童节5月5日、女儿童节3月3日。我国在1931年也曾经规定4月4日为中国儿童节。

    自从1949年确立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以后,世界各国纷纷废除原来的儿
    童节,而统一为"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国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原来的"四四儿童节",并规定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党卫军包围了现在捷克共和国的首都布拉格市附近的利迪策村,枪杀了16岁以上男性公民140多人,全部婴儿和妇女被押往集中营,另外有90名儿童被押往波兰的一个集中营(其中只有17人活到战争结束)。村里所有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或被铲土机夷为平地。就这样,一个好好的村庄被法西斯党卫军毁灭了。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虐杀、毒害儿童,保障儿童的权利,1949年11月在苏联首都莫斯科召开的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正式决定每年的6月1日为全世界儿童的节日,即“六一”国际儿童节。

      国际民主妇联作出每年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的决议后,1949年12月23日,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的办法,其中决定自1950年起,每年以6月1日国际儿童节作为中国儿童自己的节日,并放假举行庆祝。从此中止了1931年起由中华慈幼协会建议的每年4月4日为我国儿童节的活动。

      于是,1950年6月1日便成了我国建国后的第一个“六一”国际儿童节。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

       这次大会有54个国家的爱护儿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通过《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宣言中,对于儿童精神上应有的享受、贫苦儿童的救济、儿童危险工作的避免、儿童谋生机会的获得,以及怎样救养儿童等问题,均有热烈讨论。

      自此次大会后,一方面藉以鼓舞儿童,让儿童感到幸福、快乐,另一方面也为引起社会重视与爱护,各国政府都先后规定“儿童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虐杀和毒害儿童,保障儿童权利,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正式决定每年6月1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即国际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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